本报讯(记者王家照)酒店的顾客把小车停放在酒店停车场,不料放在车后箱的笔记本电脑被盗。顾客傅先生要求酒店赔偿,却遭遇到验证难的问题。据海口工商有关人士说,因为涉及到验证笔记本电脑失窃一事是否属实的问题,像这类投诉消协人员调解起来面临着不小难度。
傅先生:笔记本电脑被盗了
2007年3月6日,傅先生向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,今年3月2日,傅先生从儋州来海口入住在海口滨海大道一家大酒店,当天下午6点30分左右他将车停放在酒店大门前的停车场内(由保安指挥安排停泊车位),当晚9点05分傅先生打开车后备箱时,发现箱内存的一部笔记本电脑不见了。傅先生当即向酒店有关人员反映,随后由酒店向金贸派出所报案,派出所和刑警队先后派员到达现场进行了侦查。傅先生认为,由于酒店监控设施不到位,无法监控到停车方位,而且他作为消费者在该酒店花钱消费,酒店有保护其人身和财产安全义务。因此酒店方面应对此事承担赔偿责任。傅先生于是向该大酒店提出赔偿损失6000元人民币,或是赔偿其被盗的笔记电脑一台。
酒店方:此事要等警方确认后才处理
7日下午,该酒店大堂值班助理唐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当时接到傅先生的反映后,他带着保安来到停车场查看,发现车后箱没有被撬动破损的痕迹。现场值班的保安反映,没有看到有人来碰过傅先生的车。唐先生了解到,在6时30分之前,傅先生曾经开车到海口的其他超市商场购物。唐先生说,在这种情况下,酒店方没有办法确认这起事件。最后他向附近的金贸派出所报案。唐先生表示,酒店方认为,如果傅先生的所述属实,那么他们原意承担责任赔偿损失,但这件事应等到警方侦察确认后,他们才能向傅先生理赔。在警方确认之前,酒店方不能轻易理赔。
工商部门:投诉需验证才理赔
针对此事,海口龙华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认为,从《消法》上看,酒店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。顾客的财产被侵犯受到损失,酒店应该赔偿。但这类投诉事件比较难处理的是,消费者到底有没有把笔记本电脑放入车箱里,而且笔记本电脑是否在该酒店停车场内被偷?如警方能够破案抓到盗窃者,追回笔记本电脑,那么就物回原主。如果已被销赃追不回来,那么酒店就得赔偿消费者傅先生的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