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协调查:宾馆都按新物品价格翻倍索赔
“我们目前正在对省内宾馆饭店物品赔偿的情况进行调查,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,赔偿额高出实际进价的状况确实比较普遍。”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的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说,下一步他们将根据专项调查结果,督促相关宾馆酒店改进不合理的高价索赔行为。
“宾馆饭店所标注的价格至少要比其进价贵上1.5倍至2倍。”一位参与调查的消协人士告诉记者,他们在调查中发现,被调查的宾馆酒店中,超过半数的商家所采用的赔偿标准都是自行定价的。其赔偿价格高于市场价格1.5至2倍。
除了赔偿价格之高令这位人士感到有些难以接受外,他还表示,几乎所有被调查的宾馆酒店企业,对物品损坏按年限折旧赔偿都没有任何明示。也就是说,往往住客在进行赔偿的时候,都是按照新物品的价格翻番进行赔偿的。另外,在体验中,面对商家的赔偿要求,记者提出请商家出示购买商品真实价格凭证时,往往都会遭到拒绝。
律师:高价索赔属“霸王条款”
“单方面制定出的赔偿标准,在法律上是不予支持的。”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曹义怀律师告诉记者,他经常出差入住酒店,一进房间酒店内的桌上就会出现包含物品损坏标准的《住客须知》,从酒店的角度来说,是起到一个告知作用,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,宾馆所制定的《住客须知》属于格式合同条款。尽管在住客的行为上,双方存在着合同关系,但《住客须知》是宾馆单方面制定的,而且与市场价相距甚远,有欠公允,属于“霸王条款”,是无效合同,对住客缺乏约束力。因此住客在面对如此条款的时候,可以拒绝,如果确实对宾馆的物品有所损坏,应该采取双方协商的方法来处理。 通常情况下,赔偿有三种方式:一是买回同样的物品;二是按物品当时的账面价,除去折旧费进行赔偿;三是可修复的损坏,可采取修复的方式来赔偿。
那么在宾馆酒店高价索赔行规盛行的背景下,不小心损坏了宾馆酒店的物件到底应怎么赔呢?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有关人士表示,根据新实施的《侵权责任法》规定:侵害他人财产的,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或者其他方式计算。也就是说,宾馆酒店物品赔偿应按物件损坏时的市场价及相应折旧率赔偿。宾馆酒店与客户有协商意愿的,也可协商解决。如客户和宾馆酒店对物品价格意见不一致的,可拨打12315进行维权。